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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的由来

发布时间:2021-06-11 11:56 来源:木林子管理局 编辑:覃进之

“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源自文化遗产日,是每年6月的第二个星期六,为中国文化建设重要主题之一,体现了党和国家对保护文化遗产的高度重视和战略远见。目的是营造保护文化遗产的良好氛围,提高人民群众对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关注和保护文化与自然遗产,增强全社会的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意识。

早在20世纪90年代,一直关注文化遗产保护的冯骥才就提出:希望中国也像欧洲一些国家那样,确定一个“文化遗产日”。而在2004年和2005年的两会上,冯骥才又提出这一建议,并提交了《关于建议国家设立文化遗产日的提案》。

2005年7月,郑孝燮等 11名专家学者联名致信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倡议中国设立“文化遗产日”。2005年12月,国务院决定从2006年起,每年6月的第二个星期六为中国的“文化遗产日”,这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保护文化遗产的高度重视和战略远见,有助于提高人民群众对文化遗产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全社会的文化遗产保护意识。2016年9月,国务院批复住房城乡建设部,同意自2017年起,将每年6月第二个星期六的“文化遗产日”,调整设立为“文化和自然遗产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