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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木林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关于八届州委第四轮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02-01 15:14 来源:湖北木林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作者: 编辑:杨春宝

根据州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3月上旬至4月中旬,州委第三巡察组对湖北木林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开展了常规巡察。2023年6月17日,州委巡察组向湖北木林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一是局领导班子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作为加强党性锻炼,解决突出问题,转变工作作风,提振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的新起点。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查摆产生问题根源,坚持标本兼治全面转化巡察整改成果。

二是局主要负责人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抓手,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必须坚决打赢的硬仗,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出思路、定措施、抓落实,督导整改工作全面落实

三是局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积极主动认领巡察整改任务,严格对照反馈意见,深入查摆问题根源,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整改时限、整改措施、责任科室,定期跟踪督导分管科室、分管领域的整改任务,确保问题真改实改、全面整改。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指示批示精神浅尝辄止”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央、省、州各级决策部署和文件要求。二是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相关要求,加强对文件落实情况的跟踪督办力度,健全完善公文办理台账,详细记录并跟踪督促公文运转全流程和各环节的办理情况,实行闭环管理,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地落细。

2.关于“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深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通过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理论学习中心组、支委会、局长办公会等形式,以集中学习、研讨交流等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把握精神实质,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二是通过讲授专题党课、交流心得体会等宣传教育方式,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深悟透党的二十大精神,牢牢把握其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坚定不移用党的二十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三是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恩施州“两山”实践创新示范区建设工作,要求要充分发挥好保护区生态优势,做好保护区“两山”实践转化和保护与发展两篇文章,为恩施州大生态建设贡献保护区力量。四是强化督办落实,重点工作实行清单化管理,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按月调度、重点督办,确保上级各项决策部署落实见效。

3.关于“资源底数不清”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对现有本底资源调查成果进行了全面梳理,修订完善了相关数据,对各类渠道资源统计数据不一的情况进行全面整改。二是开展了红豆杉属群落、珙桐+连香树群落、兰科植物、外来入侵物种等木林子保护区本底资源专项调查。在调查过程中,发现了大面积红豆杉原生群落和2种湖北新纪录物种,进一步填补了木林子保护区本底资源空白,相关新闻相继登上了湖北日报和央视新闻,成为木林子保护区工作亮点。

4.关于“巡护责任未压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对年初制定的森林管护制度组织了进一步的学习,提高了管护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对各管护点加强了例行巡查,进一步明确了管护范围,压实了管护职责。三是对巡护不到位的管护员进行了约谈,督促坚守巡护岗位、完成巡护任务。

5.关于“信息系统运维不畅”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对信息系统中红外相机监测、动物资源、植物资源、古树名木、社区调查等模块中的相关数据进行补充录入,下一步将持续录入最新专项调查成果数据;野生动物无线自组网实时监测数据对接至监测平台。二是完成“生物多样性监测数据规范化处理服务”项目采购工作,项目将对巡护监测、红外相机、本底调查、样地样方、有害生物、专项调查等数据上传至平台相应模块,并对相应模块进行定期维护和技术升级,包括硬件设备检查、软件系统的更新,数据处理优化、可视化处理等,项目还将对保护区管理人员进行平台使用培训。三是将“智慧木林子”管理平台功能维护、系统升级和新模块开发工作,纳入2024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项目。

6.关于“科研能力建设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加强干部职工专业化能力培训。主要从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林业行政执法、珍稀植物识别、野生动物监测技术、生物多样性调查、生态文明宣传、科研宣教中心讲解等方面,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了专业化能力提升培训。二是学习借鉴其他优秀保护区先进经验做法。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前往其他保护区学习考察资源保护、科普宣教、站点建设、野生动物监测、社区发展等方面工作。三是积极开展野生植物资源专项调查工作。四是加强调查结论积极转化为科研成果。出版了《湖北木林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苔藓植物图鉴》《湖北木林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常见菌类植物图鉴》。

7.关于“宣传形式多样性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丰富宣传形式。新建咸盈、百鸟自然教育点2个,购置宣传小喇叭200台、安装宣传牌30块,2024年爱鸟周、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月等活动组织策划服务、生物多样性宣传资料印制、宣传短视频制作等项目已纳入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第二批)。二是拓展线上对外宣传渠道已取得明显效果。8月份“湖北鹤峰木林子保护区发现大面积红豆杉原生群落”消息,得到湖北日报、长江云新闻、央视新闻等多家媒体报道。三是与鹤峰县融媒体中心达成共识,今后双方将加强对木林子保护区自然景观、野生动植物资源科普教育、森林防火、生物多样性保护成效等方面的宣传。与州、县司法局建立联系,共同探讨制作播放漫画式普法短视频、开展社区法律坝坝会、发放普法宣传资料等方式,加强社区居民涉及自然保护区法律法规的宣传。

8.关于“生态产业发展不均衡”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利用能力建设二期项目资金对保护区辖区内再次开展全面普查,对辖区内生态产业等信息进行认真梳理。二是将保护区社区生态产业发展整体纳入保护区二期总规。三是积极与辖区人民政府、村委会沟通协调,通过召开村民小组协调会、碰头会、辖区政府领导班子沟通会等各种形式,明确各村生态产业项目发展方向,推动产业生态化。四是授权辖区内符合生态产业发展标准的民营企业使用木林子保护区标识,助推其产品升级转型,不断扩大产品知名度。  

9.关于“主动作为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组织召开了湖北木林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23年度资源管护联席会议,充分调动辖区各部门、各乡镇职能作用,强化协调配合,形成了“资源共管、社区共建、信息互通、利益共享、责任共担”的联动格局。二是建立了《湖北木林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资源管护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就保护区生态资源保护、社区共建等重点问题进行会商。三是在龚家垭村、东洲村创建了两个社区共建共管示范村,加强生态保护、发展生态产业、建设生态文明。  

10.关于“决策制度不健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召开专题会议,审议讨论、修订完善机关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推进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二是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实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过程全监督,在召开“三重一大”决策事项会前,以书面形式向派驻纪检组报告;会中,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组参加局长办公会议,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过程进行全程监督;会后,及时向州林业局党组和派驻纪检组书面报告“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情况。

11.关于“谈心谈话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规范谈心谈话程序,进一步修订了《木林子管理局谈心谈话制度》。二是积极开展清廉恩施建设,邀请干部家属到保护区参观、介绍工作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开展“发放一封倡议信、签订一份承诺书”活动;三是打造保护区清廉文化阵地建设,以保护区宣教中心为依托,打造一个清廉文化、红廉文化、家风文化宣传教育阵地。

12.关于“末位表态制执行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召开专题会议,审议讨论、修订完善机关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推进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二是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严格执行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制,充分发挥制度的效用,从制度上保证最大限度地发挥班子成员的集体智慧和力量,使每一项决策达到合法、合规、合理、合实情、合民意,真正体现民主决策、权责统一的制约机制。  

13.关于“政府采购项目不合规”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立行立改,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和单位内控制度相关规定,不断加强采购人员的学习培训,规范采购流程,严防廉政风险。二是分管领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和要求,举一反三,杜绝再次出现此类情况。三是进一步修订完善内控制度,切实增强制度约束力,强化内部流程控制,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促进政府采购提质增效。

14.关于“财务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分管领导对计财科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把好第一道关口,严格按照内控制度加强审核力度。二是对现有内控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三是结合本轮巡察关于财务相关问题,在2023年9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中开展了2023年内控培训,集中组织学习财务管理制度。

15.关于“资产配置未批先购”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分管领导对资产管理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严格落实《恩施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举一反三,杜绝此类情况发生。二是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未经资产配置审核不安排资产购置经费,未经预算审核不进行政府采购。

16.关于“管护设施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对管护点进行了深入调研和全面清查,现均已投入使用,由相关管理站和管护员对管护点进行日常管理,主要用于资源管护业务用房。二是分管领导对资源保护科、邬阳管理站、中营管理站负责人谈话提醒,要求进一步加强对管护点监督管理,发挥好管护点“前哨站”作用。三是进一步修订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充分发挥资产使用效能,最大限度发挥管护设施作用,为保护区资源管护工作提供基础保障。

17.关于“资产管理有漏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迅速将防火物资置物架、宣教中心标本室操作台、仿真动物模型纳入固定资产管理,并对所有资产进行再清理,确保应纳入固定资产的资产应纳尽纳;对科研标本室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了排查,现已全部整改到位。二是组织专班对库房、机房等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排查,确保资产安全。三是进一步修订完善资产管理制度,从源头上加强固定资产各环节的管理,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18.关于“统筹谋划能力欠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针对保护区长期建设与发展进行项目谋划,进一步完善项目库储备工作,积极探寻保护区发展渠道,收集资金项目信息。一是认真谋划一批600万提升能力建设项目。二是精心谋划第二期中央投资项目,扎实做好前期工作,积极申报争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3000万。三是积极争取到2023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100万。

19.关于“班子民主议事氛围不浓”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严格执行局领导班子议事规定和决策程序制度,局领导班子积极建言献策,讲真话,讲实话,确保班子决策的正确性、科学性、合理性,努力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团结各方面的力量,推进各项工作落实。二是进一步修订完善了议事决策制度,2/3以上班子成员到会方能召开局长办公会议。三是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要求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所有班子成员必须站在维护党的事业发展的高度,遵循集体领导原则,坚持从大局出发,认真参与讨论,负责地发表意见,充分发挥好领导班子整体效能。

20.关于“未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加强干部职工专业化能力培训。主要从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林业行政执法、珍稀植物识别、野生动物监测技术、生物多样性调查、生态文明宣传、科研宣教中心讲解等方面,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了专业化能力提升培训。二是学习借鉴其他优秀保护区先进经验做法。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前往其他保护区学习考察资源保护、科普宣教、站点建设、野生动物监测、社区发展等方面工作。三是制定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方案,建立长效建设机制,通过一系列措施,争取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专业化干部队伍。四是主要负责人对分管领导进行谈话提醒,要求高度重视干部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业务能力强的专业化干部队伍。

21.关于“对临时聘用管护员的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认真梳理了近几年内的巡护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对未完成任务的管护员及时通知扣缴管护绩效费用。二是安排专人对智能巡护系统进行了维护和升级,确保操作顺畅、统计准确。三是11月份重点防火期前开展管护员业务培训。四是对出现问题的管护员进行约谈,督促整改到位。

22.关于“对干部关心关爱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为基层管理站巡护人员配备了安全绳、防身棍、防身刀、口哨、急救包等野外巡护装备,确保了巡护人员人身安全。二是通过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充实基层管理站工作队伍。三是分管领导与分管科室、站工作人员开展了谈心谈话,全面了解干部职工的所思所想所盼,帮助协调解决干部职工在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四是建立健全了干部职工关爱关怀制度,充分发挥妇联、工会等群团组织力量,积极做好一线人员后勤保障服务工作。五是主要负责人对分管人事工作领导进行谈话提醒,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为基层干部职工在工作和生活上创造更加良好的条件,当好基层干部职工的坚实后盾。

23.关于“没有制定支部年度工作计划”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根据州直机关工委和州林业局党委年度党建工作要点,结合单位实际,制定了《木林子管理局2023年党支部工作要点》,印发局直各科室、站学习贯彻落实。

24.关于“组织生活会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进一步修订完善《党员组织生活会制度》,明确党员组织生活会是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为中心内容,遵循“实事求是”原则和“团结—批评—团结”方针的组织生活制度,每名党员都要自觉、认真参加组织生活会。二是党支部书记与全体党员开展谈心谈话,强调正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是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化的重要标志,是实现和保持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化的重要保障,要求全体党员既坦诚解剖自己,又要勇于批评他人,开展真诚的思想交流,达到自我教育和相互帮助的良好效果。三是以组织生活会为契机,建立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发言材料预审制度,按照辣味不够不过、问题不深刻不过、措施不实不过的原则进行审核,确保自我批评刀口向内,相互批评红脸出汗。

25.关于“发展党员材料缺失”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立即补齐发展党员同志入党材料中缺少的思想汇报材料。

26.关于“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有差距,部分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对位于木林子保护区内的贯头嘴、红岩河水电站复绿工作开展复查,栽植成活率在90%以上,达到了生态环境恢复治理要求。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抓好后续整改工作。坚持靶心不移、力度不减,在抓常抓细抓长上狠下功夫。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确保整改到位。

二是巩固扩大整改成果。深刻反思、认真剖析重点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不断深化、持续推进整改工作,确保问题不反复、不反弹。同时,总结经验教训、举一反三,全面审视木林子保护区工作开展情况,深入开展各类监督检查,全面提升管理水平,扩大整改成果。

三是形成常态长效机制。坚持急则治标、缓则治本、长则建制,找准制度上的症结,研究制定治本之策,注重把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和工作机制固化形成制度。通过修订完善制度,细化工作流程,强化管理措施,逐步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集中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718-8020618;邮政编码:445000;电子邮箱:772813772@qq.com。

                             湖北木林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2023年12月27日